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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忌俗和彩俗

  福建民间的忌讳,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到,在节庆、婚姻、亲友赠送礼物和交往中尤多见。

  民间至今还有农历正月初一不扫地的习俗,即忌扫地。据说这一天扫地,会把家中的财宝扫出门,不吉利。这是人们求富心情的一种寄托。事实上这个习俗最早见于《搜神记》中,书上说古时一商人过青草湖,遇见神灵,神灵问他何所求,商人说但求如意。神灵许之,呼出如意,原来乃一婢女也。商人将她带归,不久家里富了。后来商人见婢女老不扫地,甚不高兴,于是火了,骂她甚至打她。如意被打,很不甘愿,一气之下钻入扫帚中。此后商人家勤扫地,但家道却日渐贫穷。所以人说扫地不如意,不扫地有如意。但天天不扫地也不行。正月初一是一年之首,人们认为这天可以预示全年之凶吉,农历正月初一不扫地即据此而来。这原是传说,后来成为普遍的习俗。

  婚姻方面的忌讳,首先是男女同姓、仇姓和相差三、六岁等。同姓不婚旨在防止血缘太近,影响后代。古代有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繁”的说法,自有科学根据。仇姓不婚的起因在防止宗族械斗时有人“通敌”、“资敌”。夫妇年龄三岁和六岁向被称为犯偏冲和正冲之嫌,起因可能与所谓“一箭伤人则三岁残,二箭伤人则六岁亡”的说法有关,久沿成习。

  福建自古农历四月至九月结婚是忌讳的,谚语谓“四月死日,五月差误,六月娶半年某(妻),七月娶鬼某,八月娶土地婆,九月娶狗头重,死某又死成(夫)”。其实四月到九月忌婚是有原因的,四月、五月正逢农忙季节,且气候变化大,结婚办喜事,既影响农事,又对健康不利,旦四与死同音,给人不吉利之感。六月、七月正是大热天,农历七月又是鬼节(普渡),人们也以为不吉利。八月、九月为收成季节,有许多事要做,亦不宜把精力花在办婚事方面,且九月霜降,霜与丧谐音亦谓不吉利。凡此种种,四至九月结婚被看成是犯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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