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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板 古代宫廷乐器

  檀板,打击乐器的一种,简称板,因常用檀木制作而有檀板之名。唐玄宗时,梨园乐工黄幡绰善奏此板,故又称绰板。满、蒙古、纳西、畲、汉等族互击体鸣乐器。满族称察拉齐。此外还有扎板、大板之称。用坚木数片,以绳串联,用以击节。 唐宋时拍板为六或九片,以两手合击发音,今拍板常由三片木板组成。

  古代的檀板,是由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传入中原的,隋代已应用于乐舞、仪礼和佛教音乐中。在敦煌千佛洞的唐代初期壁画中,已绘有击檀板的乐伎像。吉林省渤海墓葬群( 公元698年—926年)壁画中,也有一女乐伎怀抱檀板的图像。《旧唐书·音乐志》载:“檀板,长阔如手,厚寸余,以韦连之,击以代扌卞”。唐代段安节《乐府杂录》载:“夷部乐”有铁檀板,壶芦笙。当时,檀板已在宫廷的燕乐和北方民间流行的散乐中使用。唐代诗人曾为檀板写下诗篇,如朱湾在《咏檀板》中说:“赴节心长在,从绳道可观。须知片木用,莫作散材看。空为歌偏苦,仍愁和即难。既能亲掌握,愿得接同欢。”杜牧的诗中也有:“画堂檀板秋拍碎,一引有时联十觥”之句。从成都王建墓的乐舞石刻中亦有击檀板形象可以看出,在五代前蜀宫廷乐队中,檀板已是重要的节奏乐器。在唐代的乐器中,控制节奏和起止的乐器是羯鼓,伴以歌唱的是檀板。唐代制作檀板,用檀木或桑木,又因唐代乐师黄幡绰擅操此器,故又称为“绰板”,这与潮乐旧称相同。

  宋代,檀板已用于宫廷的教坊大乐、小乐器合奏、马后乐、民间器乐和说唱音乐中。宋代陈旸《乐书》载:“檀板,长阔如手,重大者九板,小者六板。”由此可知,唐宋时期的檀板有大、小之分。到了元代,檀板以宫廷乐器载入正史,《元史·礼乐志·宴乐之器》:“檀板,制以木为板,以绳联之。”元代陈元靓《事林广记》载:“《满庭芳》……十檀板音韵 宣清,……诗曰:鼓拍清音按乐星,……板声有若静鞭鸣。”说明它在由扁鼓、笛和板组成的民间器乐鼓笛曲中是主要乐器,也是曲艺唱赚的伴奏乐器。它还是杂剧的主要伴奏乐器之一。明、清的中和韶乐、清乐和番部合奏等宫廷音乐都使用檀板。在近代的满族民间歌舞中,檀板还是主要的伴奏乐器和道具。到宋代的说唱及词乐中,绰板已经成为起止和控制节奏的指挥乐器。唐代绰板多为六片,现福建南音的板有五片,而潮乐经过沿革,改为三片,其中两片相合用绳系扎,称发声板,另一片叫做击节板,发声板和击节板上有两个孔穿以红绸,演奏者左手挂着绰板,右手执鼓锤,左主节奏,右主变化,击节点鼓,指挥演奏,可谓有唐宋遗风。

  檀板演奏时,左右手分握外侧两板或左手握三板、右手握两板,将檀板置于胸前,互相撞击发音。无固定音高,音响清脆、短促,穿透力较强。用于福建南音器乐合奏和梨园戏伴奏,常在乐曲强拍上击奏,是力度变化不大的节奏性乐器。演奏满族的察拉齐时,左右手分执大小板互击,或左手托持大板、右手执小板,用小板撞击大板发音,用于合奏或歌舞伴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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