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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达起征点税额会计分录(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)

未达起征点税额会计分录,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分录如下:  借:银行存款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-应缴增值税  借:应交税费 - 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))  贷:营业外收入 - 补贴收入 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明确,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  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,免征营业税。

2、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(年销售额24万元)提高到3万元(年销售额36万元),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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