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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公仔戏

  海南公仔戏又称木偶戏、傀儡戏或手托木头戏,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表演艺术品种之一,为群众所喜闻乐见。因它的产生比海南大剧—琼剧还要早,故琼剧艺人称公仔戏艺人为“师兄”。

  海南在元代已出现手托木头戏。公仔戏的公仔,头部用木头雕刻而成。初期的头部较小,约30厘米,上半身由藤竹编织成肩膀,下半身用袍裙遮掩,再以靴、鞋代脚,两手用木刻,偶身插以木棍或藤条,以便操纵,中躯主捧插入头部藏于体内。整体约宽八市寸、高一市尺半左右,后来偶的头部增大,约有40公分,眼睛改进为能转动,舌头能伸能缩。

  公仔戏早期只演武打“科白戏”,只有念白,没有唱腔,伴奏为锣鼓。清康熙年间公仔戏已形成“板腔板为主,并有少量曲牌”的唱腔体系。全用海南方言演唱,主要板腔为中板,演出剧目除外地传入的杂剧、传奇剧目外,也有由本地艺人根据传说和本地故事改编而成的剧目,这标志着海南的公仔戏已完全成熟。有自己的独特唱腔,用方言演唱,有自编自演的本土艺人队伍,伴奏音乐全部运用本土的八音乐器乐曲。

  解放后,公仔戏在党的“百花齐放,推陈出新”的文艺方针指引下,得到不断的充实、发展和提高,成为内容丰富的综合性艺术。主要包括:

  偶像制作工艺、公仔戏之偶像是木雕工艺美术的杰作。公仔戏的偶像现今一般有20多种,角色比较齐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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